臨時占用草原審核同意書烏縣林草許準〔2021〕06號
臨時占用草原審核同意書
烏縣林草許準〔2021〕06號
中交第一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交建新疆烏尉包PPP項目WYTJ-01標段項目經理部:
你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已收悉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》、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〉辦法》和國家林業(yè)和草原局《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(guī)范》(林草規(guī)〔2020〕2號)的相關規(guī)定,現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G0711烏魯木齊至尉犁高速公路(烏魯木齊段)WYTJ-01標段建設項目臨時占用烏魯木齊縣甘溝鄉(xiāng)白楊溝村、薩爾達坂鄉(xiāng)薩爾喬克村和趙家莊子村的國有天然草原合計0.6907公頃(折10.36畝),草地類型為荒漠草原類和溫性草原類,草原等級為二等二級、三等一級和三等二級,臨時占用草原期限為貳年。
二、你單位應在被批準的臨時占用草原期限之內,需在工程完工后按照植被恢復方案做好草原植被恢復工作。
三、你單位要做好生態(tài)保護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加強施工管理。嚴禁超范圍占用草地、破壞植被等行為,嚴防森林草原火災,應當接受烏魯木齊縣林業(yè)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監(jiān)督和檢查。
四、本行政許可決定書臨時占用草原有效期為貳年,臨時占用草原期限:2021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。臨時占用草原期滿,你單位應當恢復草原并及時退還。
2021年9月3日